《谢平互联网金融九讲》文字课连载
第六讲 ICT、移动支付与电子货币
第二节 移动支付、电子货币与货币形态
马克思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价值形式的发展,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。而米什金在《货币金融学》一书中却说货币是由一国法律规定,在商品劳务交易和债权债务清偿中被普遍接受的东西,把货币可归结为人们的认可和约同。我们也认为货币是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合约,而电子货币是货币的一种形态,移动支付是这种货币形态的表现方式,移动支付的实质就是电子货币的流转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交换的需要,移动支付将逐步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支付方式,其最大的特点是可移动性,同时排除了找零的麻烦,携带方便,更为重要的是其可融入其它金融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