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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3.1关于金融产品货币化的理论

2017年06月26日 00:00 来源于 谢平互联网金融九讲
将金融产品作为交易媒介,面临的最大理论挑战来自于货币职能是否可以分离
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

谢平互联网金融九讲》文字课连载

  第三讲 金融产品货币化

  第一节 关于金融产品货币化的理论

  互联网条件下,金融创新层出不穷,货币呈现出许多新颖的特征。比如,近年来各类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发展,这类基金可以作为投资品获得收益,又能便捷地作为支付工具使用。它们给银行存款,特别是活期存款造成了很大的冲击。另外,数字加密货币,特别是bitcoin(比特币)的发展引人注目,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计划将其定义为大宗商品。当人们使用这种虚拟货币时,支付过程完全独立于银行体系。与现实交易媒介多样化相适应的是,一些经济学家对传统货币理论提出了质疑。其中,以Fama(1980)为代表的新货币经济学者认为在技术高度发达、没有法律限制的条件下,基金、债券等金融产品可以和传统货币一样作为支付工具;斯蒂格利茨等(2005)指出,“现代经济学,特别是货币理论面临的一个核心困境是,在发达经济体中,大部分货币是生息的”,“公众能够以国库券为载体进行交易”;同样,诺贝尔学者西姆斯(2015)也认为,“随着技术进步,各种类型的资产都将有可能用来结账,成为货币”。我们将金融产品(或投资品)具有类似传统货币交易媒介功能,称为金融产品货币化。针对金融产品货币化问题,本讲从两个层次展开研究。

版面编辑:运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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